注意!人行道不可“任性”
2021-04-09 19:06:3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廖科雨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482
关于规范新民路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

为进一步规范新民路人行道停车秩序,打造良好的旅游市容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《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区管委同意,我局自2021年4月6日起将对新民路人行道停车秩序进行规范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严格规范新民路人行道停车管理,禁止在人行道上除停车泊位外的区域停车。车辆所有人应自觉按规定停放车辆。

二、摩托车、残疾人三轮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等应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整齐停放,不得越线,应统一将车头沿路牙有序停放,不得妨碍行人通行,不得占用盲道。

三、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,当事人在现场的,采取告知、教育等方式,引导其规范停车;当事人拒不改正的,依法进行处罚;当事人不在现场的,依法将车辆拖离到指定地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

四、妨碍、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,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五、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做到文明出行、规范停车。(违停举报电话:0745-7663370)。


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2021年4月6日

责编:廖科雨

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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