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江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
关于解除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各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、各乡街,区应安委各成员单位:
根据当前汛情和天气预报,经与气象等部门会商,依照《洪江区防汛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区应安委研究决定于5月21日15时起解除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
请各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、各乡街,区应安委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继续做到汛期不过,思想不放松,继续保持高度警惕,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,全面做好防汛各项工作,确保安全度汛。
2026年5月21日
责编:张文奇
一审:张文奇
二审:黄飞鹏
三审:马亚晖
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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