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化市洪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的通知
2026-07-06 18:06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秋红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150

各块区防指、各乡街,区防指各成员单位:

根据当前汛情、天气趋势以及《洪江区2026年度防汛抢险和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方案》有关规定,区防指决定:自2026年7月6日18时起,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调整为IV级,并就当前防汛工作要求如下:

1.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点、中高风险,斜坡单元、切坡建房点、山塘水库(水电站)、危旧房屋、公路高边坡路段、在建工程等巡查排险工作;

2.各乡街继续加强对因地质灾害、中高风险斜坡单元、切坡建房点、危旧房屋等转移群众的安全管理,严防险情解除前擅自返回;

3.沿江沿河乡街,要加强对河岸的管理,严防发生群众意外落水事故;

4.防汛应急响应结束前,要继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。


怀化市洪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

2026年7月6日

责编:李秋红

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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